根据现时房委会的规定,二手居屋于自由市场补地价放售,需于首次购入满15年后才能转售;而于第二市场出售的话,就需要5年后才可转售予绿表买家或白居二买家。
想买卖未补地价二手居屋,业主和买家均须取得房屋署的许可,究竟有什么申请手续呢?以下将会和大家分享,如何取得「购买资格证明书」(准买证)及「可供出售证明书」(准卖证)。
持有「购买资格证明书」就可以购买二手居屋,可以分为绿表及白表申请。绿表人士的申请手续较为简单,先填妥申请表格,连同$870的支票递交申请,房委会审核及批准申请后,会发出「购买资格证明书」给有关申请人。
有关证明书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,申请人须于限期内购买二手居屋单位。如未能在有效期内签署临时买卖合约,而仍有意购买该等单位及仍然符合申请资格,必须重新申请及缴交有关的费用。
至于白表申请者,就需要申请「白居二」,中签者会被要求提交入息及资产申报表,并提供文件,以审核申请者的资格。成功审查后,房委会会寄出批准信,以确认获配配额。
批准信内有2份确认书,(1)房委会「居者有其屋计划」第二市场的白表资格的购买资格证明书;(2)房协「住宅发售计划」第二市场的白表资格的购买资格证明书。中签者可同时申请2种准买证,或只申请其中1种。
值得留意的是,申请须于批准信发出日期起6星期内,填妥相关的确认书连同申请费用(每张准买证为$870),分别向房委会及/或房协申请。由收齐所需文件计起14个工作天内,房委会或房协将以挂号形式,寄出准买证给申请者。
另一方面,若然未补地价二手居屋的业主,想放售单位的话,就必须向房委会申请「可供出售证明书」。业主需填妥申请表,连同申请费用$900的支票、楼契或转让契据副本,交回至办事处处理。
除此之外,为了杜绝业主在购入单位后一直丢空的情况,房委会新增了新的规定,由6月1日起,业主申请准卖证时,须提交最近6个月内由公用事业机构发出的帐单副本,作为支持其申请的居住证明。若申请者未能提供足够资料,房委会会拒绝有关申请。
在这个步骤中,相信不少人都不知道如何领取楼契或转让契据副本,业主可向所属按揭银行或土地注册处查询,或者自行在土地注册处的综合注册资讯系统网上服务取得。
业主先为单位进行查册,以取得注册摘要编号,之后在网页选择「订购土地文件」,并填写单位的注册摘要编号,之后选择要全份文件、注册摘要表格还是图则。用作申请准卖证的话,只需要订购注册摘要表格就可以,费用为$10。
房委会审核资料后,会于收到所需文件后后14个工作天内,以挂号信形式寄出「购买资格证明书」给申请者,准卖证没有限期限制,除非曾办理转让业权,才需要重新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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