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楼时,一般是以支票形式交付细订及大订,遇到笋盘时有些人更会即时开票,当中最具保障的方法是支票抬头写上卖方律师行的名称,由律师托管。买家及卖家均需聘请律师跟进买卖事宜,究竟有什么需要留意呢?
买方与卖方的律师各有各职责,当中卖方律师需要负责草拟正式买卖合约,再交予买家律师批阅;如果物业本身有按揭,卖方律师需要向银行借出楼契,并向买方提供租契及文件契据,其后安排银行签署解除按揭贷款等事宜。
至于买方律师的话,最主要的工作包括审核卖方律师提供的正式买卖合约、把「大订」交至对方律师。此外,买方律师需要查阅楼契文件,并确保业权没有问题。
如果买方需要申请按揭的话,律师会通知银行将批出的按揭贷款交给律师行,再于指定时间把按揭馀款送至卖方的律师行,正式完成物业交易。随后会安排缴付印花税,以及在土地注册处注册文件。
值得留意的是,原来每间银行内部都会有张律师楼清单,根据律师的操守记录等因素,而判断该律师楼是否取得银行信任。银行认可的律师楼会在名单内,行内人称之为On List,如果委托的律师楼并非在名单上,会有什么问题发生?
如果有关律师楼并非On List,是不能到该银行申请按揭的。一般而言,若买家委托律师进行按揭手续时,得悉买家心仪的按揭银行后,会告知买家所属律师楼是否On List之中。
即使律师没有如实告之,买家与银行申请按揭时,需要将律师楼资料交予银行职员跟进,职员亦会告之买家有关律师楼并不在名单上,所以基本上并不会发生自己不知情的情况,导致未能处理按揭事宜。
如果委托的律师并不在银行的律师楼的清单内,可以怎样做呢?就此情况,买家可以有几个选择,一是申请其他银行的按揭,而律师行是在该银行的名单上的,但这个方法并不适合成交期短的买家,因为未必有足够时间再申请。此外,要留意签署了获批贷款确认书后,最终取消贷款,是需要付手续费的。
第2个选择是,买家委托的律师转介给另一个on list的律师楼处理手续,当中有机会牵涉额外费用,即是「驳脚费」,费用大约几千元,而且还需要额外处理时间,增加律师费用。
而第3个方法成功机率不高,就是律师向银行申请一次性批准,是否获批准就是视乎律师行以往的失误是不是很大而定。若然银行成功批准的话,有关律师行仍可以处理相关按揭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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