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小紅書上一條影片掀起熱議。一位來自江蘇徐州、在香港工作的港漂設計師接受網紅採訪,大方展示位於大坑的一梯一戶單位,並自豪分享她的裝修細節。然而,影片一出,網民眼利發現,這位設計師的設計不僅涉嫌違反多條消防條例,還將疑似犯法的改裝內容直接曝光於網絡上,引發一片熱議,網民意見大致分為兩派,一派表示一梯一戶「一層住哂其實ok的 」、「同管理處傾掂數, 有啲係可以做」,另一批網民則指出「走廊、𨋢、樓梯、消防等都要管理公司負責,屬管理公司財產及公共地方」、「違反消防條例以及建築物條例」等。各大網民亦不斷翻查影片,並歸納出以下業主「自爆」的遺規內容!
1. 電梯大堂變私人鞋櫃,遮擋消防喉
影片中,設計師得意地介紹單位門外的巨型鞋櫃,稱「收納了大約40雙鞋」。但從畫面可見,該鞋櫃不僅佔據了升降機大堂的位置,還疑似遮擋了消防喉轆門及消防警鐘。有網民指出:「如果一層只住一戶可能還好」,但翻查屋苑平面圖及示範單位的VR資料,該鞋櫃已經明顯違規,或對消防安全構成嚴重影響。
2. 防煙門被雜物堵塞,逃生通道變「雜物房」
影片中,主持人站在防煙門旁時,鏡頭清楚拍到數件行李堆放在防煙門後,並且門沒有關上。根據消防條例,走廊屬於逃生通道,任何雜物的堆放都可能影響逃生。同時,《消防(消除火警危險)規例》第95F章明確規定,阻塞逃生途徑屬犯罪行為,首次被定罪可面臨最高10萬港元罰款,屢犯更可能面臨20萬港元罰款及1年監禁。
3. 拆掉消防門,走火通道變工人房
最引發爭議的是設計師對單位工人房的設計。她用一道門簾隔開廚房和工人房空間,並將工人房分為上下兩部分,上層供工人休息,下層堆放雜物。然而,根據屋苑示範單位VR資料,工人房的位置實際上是單位後門的走火通道。從影片中可見,該設計不僅將走火通道改裝成工人房,原有的防煙門也疑似已被拆除。
儘管相關影片已被下架,主持人重新上載了刪減版本,但爭議並未平息。網民則表示「封消防喉好癲喎」、「改喉轆,封走火通道一定犯法」,除此以外,亦有網民同情工人姐姐「大癲 講到自己幾有品味 至少違反消防,戥個工人姐姐慘 要瞓走火通道」、「搵塊簾隔一隔就叫工人房,仲要分一半擺雜物,爬梯先上到床,工人肯定覺得自己連隻狗都不如」
根據消防處《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》,如在裝置消防喉轆的牆壁凹位隱蔽處裝上門扇,打開門扇時,門扇不可阻塞走火通道,亦不可妨礙消防喉轆的操作,更不可妨礙膠喉向兩面拉出。門扇須以50毫米或以上高度的字體寫上「消防喉轆」,同時門扇不可裝上門鎖。
另根據《消防(消除火警危險)規例》第95F章,就任何處所而言,如身為該處所的擁有人、租客、佔用人或負責人,容許任何物件被擺放或留下,阻塞逃生途徑,即屬犯罪。如屬首次定罪,可處第6級罰款,即港幣10萬元;如屬其後每次定罪,可處罰款港幣20萬元及監禁1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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