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3-21 28Hse Editor
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通過建議公屋富戶政策「加辣」,富戶最多需繳付4.5倍基本租金,並新增一項富戶遷出條件。不過,若富戶自願交還單位,將可保留居屋綠表申請資格四年。
目前公屋富戶數量超過四萬戶,按照收入超出公屋入息限制的不同程度,富戶需繳付的租金從1.5倍至2倍,收入超出限額5倍的「超級富戶」則須遷出。
新政策下,收入超出限額2倍至不足3倍的富戶,需繳2.5倍租金;超過3倍至未滿4倍的富戶,需繳3.5倍租金;而超過4倍至未滿5倍的富戶,則提高至4.5倍租金,租金增幅達到125%。
新措施中,富戶的加租後租金平均佔家庭總收入約11%,比私人住宅與收入比率中位數低大約20個百分點
「超級富戶」遷出門檻將下調,即使家庭收入超額不足5倍,但若連續兩次申報均超過4倍,將來亦需交還單位,預計最快2029年10月踢走第一批「超級富戶」。
為鼓勵富戶主動遷出,房委會提出鼓勵富戶向上流動措施,包括調高居屋綠白表比例至五五比,自願遷出的富戶保留綠表資格4年。公屋租戶若家庭成員透過白表購買資助房屋或私人住宅,在簽署買賣合約後仍可繼續租住原單位,直至簽訂轉讓契約時才需交還單位或刪除戶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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